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800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华山路2号
建设内容: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购置包漆机等2台套,对漆包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3000吨漆包线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包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引风收集至“二级催化燃烧”装置后DA004、DA005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营运期的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油、食堂废水隔油池预处理接管至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拉丝金属泥、废催化剂、废毛毡、废油漆桶、废拉丝油桶。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中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废拉丝油桶厂家回收,危险固废中拉丝金属泥、废毛毡经定期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包漆机、拉丝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门窗、设置减振台座和吸音材料、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五)地下水和土壤
建设项目通过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车间、油漆库、拉丝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防渗措施,不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功能类别的下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改建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影响评价范围内或关注工程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
2、电话联系提出意见;
3、邮件联系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如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并前往建设单位处查阅。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华山路2号
联系人:晏金海
联系电话:136 5525 850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绿地之窗商务广场E2幢901室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25-******转8002
电子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