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运河交汇区(西南片)防洪除涝能力提升一期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5〕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运河交汇区(西南片)防洪除涝能力提升一期项目******街道交界,南临长江与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相望,西与仪征市新城镇相连,北与仪征市新集镇毗邻。为改善区域内河道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经开区西南片区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拟实施麻线河(横五河~殷桥河)、青龙港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麻线河(横五河-石街河)约1.6km,疏浚青龙港(仪扬河-石街河)约4.7km河道,于麻线河上建设桥梁5座。本项目的工程等别为Ⅳ等,青龙港为4级河道,麻线河为5级河道,建筑物级别为5级,实施阶段分施工Ⅰ、Ⅱ、Ⅲ标。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5304.45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27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5年4月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5年12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运河交汇区(西南片)防洪除涝能力提升一期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水保、环保、移民监督、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
监理范围内对应的工程投资金额:3328.78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81.7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635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按635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总监、专监(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式中:
A—0.70、0.75、0.80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0.1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技术部分(主要为监理规划或大纲等)39分;商务部分61分(包括投标报价50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2分、监理资源配置9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
******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
******管理局, ???联系方式:051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123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
传真: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