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胥浦河幸福河湖工程已由******水利局以《关于江苏省胥浦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水计〔2024〕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级自筹,项目法人为江苏省胥浦河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省胥浦河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胥浦河幸福河湖工程河湖智慧监测设施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仪征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胥浦河幸福河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引排水配套设施维修加固)、河湖堤岸功能完善工程(胥浦河干河岸坡生态防护)、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工程(赵桥冲、凤凰站引河、小张营冲、大遇站引河、程云冲、陶云冲、甘草山河、仪城河等入河口段综合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程(界桩、防溺水设施、告示牌宣传牌建设)、河湖智慧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水质站、水位站、智慧杆、视频、无人机等)。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787.7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胥浦河幸福河湖工程河湖智慧监测设施采购与安装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XPH-2025-ZHJC),招标范围包括:(1)水文监测站网:布设1处水质监测站、1处高光谱监测站;布设3处水位监测点;(2)视频监控站:设置20处视频监控站,2处AI高位监控站;(3)无人机巡检监测:配置2套无人机;(4)遥感卫星监测:开展遥感动态监测胥浦河水域岸线、四乱问题以及水质解析等,总计10次;(5)将感知设施集成到仪征市江堤加固智慧管理平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
上述系统的开发、深化设计;设备的采购、集成、制造、试验、安装、调试;相应线缆安装敷设(包括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之间线缆的采购与安装敷设以及本系统至其他系统的所有通信线缆的采购与安装敷设);配合及指导其他相关承包商安装;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建安概算:545.9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91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4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等级: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规﹝2016﹞17号文)“中小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项目,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投标可不作在建工程要求”的规定,本项目对拟任项目经理不作在建工程要求。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518.94万元。
7.4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1.1技术响应(4分) | 1、供货服务范围、项目承建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系统业务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设备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1.2合理性(12分) | 1、对本项目建设目标、总体框架及结构、数据采集与推送流程理解到位、分析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与现有仪征市江堤加固智慧管理平台融合开发、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安全、水文化宣传展示等技术路线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业务应用模块建设满足技术标准与要求,模块架构合理、功能完善,方案细致全面、技术可行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到位,提出合理科学措施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3可靠性(3分) | 系统抗干扰能力和防雷措施强,软件开发满足工程运行要求,设备质量与性能可靠、操作安全可靠、调试与试验方便,使用寿命长,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4通用性(3分) | 1、系统相关协议应用标准、接口配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设备之间配合良好、整体性强,部零件互换灵便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系统开放、协议通用、接口兼容、软件可维、功能实用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5工期保障措施(3分) |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要求做出承诺,有进度计划控制与保障措施的得2分;附有工期横道图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6安装调试方案(6分) | 具有详细的安装、调试施工方案的(含设计联络会议、与其他承包人专业配合),方案合理可行,措施有保障,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1.7服务与响应(4分) | 1、承诺质保期内2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得0.5分;承诺1小时响应,12小时解决问题得1分。 2、技术培训方案叙述详尽、内容全面、计划合理、形式多样、措施得当,有一定的培训经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承诺能够提供长期和远程的技术支持,得1分。 | ||
二 | 投标报价(60分) | 2.1投标报价(60分) |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分别配备:系统架构设计师1人、系统规划与管理师1人、软件设计师1人、网络工程师1人。 专业配备齐全且总人数4人及以上的得2分,每缺1项或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须提供相关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
四 | 企业业绩(2分) | 4.1企业业绩(2分) |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项目业绩的,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 |
其他要求 | 注:1、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0514-******。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胥浦河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处
地 ???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 系 人:柏女士
电 ?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 系 人:张工、许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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